請詳閱退換貨說明,以確保您的購物權益,感謝您的配合!

退貨申請說明
➊ 請於七日鑑賞期內提出申請(簽收隔日算起七日內,非試用期),逾期恕不受理。
➋ 每筆訂單僅提供一次退換貨服務。
➌ 商品須保持全新完整(含商品本體、原包裝、吊牌、訂單明細等)。
➍ 若商品有使用痕跡、下水、剪標、異味(香水、香氛等)或人為損壞,恕不受理退換貨。
➎ 貼身衣物(內衣褲、絲襪、褲襪、寶寶商品等)基於衛生考量,除商品瑕疵外,恕不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退貨達兩次(不含瑕疵)且退貨商品比例較高者,系統將可能限制帳號權限。
超商貨到付款未取/拒收包裹者,將列入黑名單並限制後續訂購權限。
換貨方式與流程
➊ 須先提出申請並取得代碼,未經申請自行寄回者恕不受理。
➋ 收到交貨便代碼後,請於三日內至7-11 ibon寄出商品,逾期視同放棄退貨申請。
➌ 為確保流程一致,退貨統一使用超商退貨便寄回。
➍ 寄回商品時,請務必將訂單明細一併放入包裹中。
➎ 若退回商品內容有誤,需自行負擔再次寄回或收回之運費(宅配來回運費160元)。
需加退商品,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。為避免爭議發生,請確實收到商品後再進行退貨,商品優惠恕無法合併訂單計算。
換貨運費說明
換貨採【來回運費自付】方式辦理。換貨申請成立後,將提供 [匯款資訊] 及 [交貨便代碼]。